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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房屋买卖与租赁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出卖人)与购买者签订期房买卖合同之前必须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否则该期房买卖合同无效;但如果开发商在购买者诉诸法院前补办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法院会认定有效。 

□ 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购买人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定金被没收,如果因出卖人原因而未能订立合同的,双倍返还;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由此,如果购买人支付了这种订约定金,则一定要在指定的时间内去与出卖人协商签订合同,并要有证据证明你的订约行为,否则定金会被没收。当然,只要你去订约了,无论是否订立了合同,就不算违约;因合同某些具体条款,如付款方式等,未能协商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是“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购买人。 

□ 销售广告:

    如购买人可以证明,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且该许诺和说明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那么,该许诺和说明亦作为合同的内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 

1. 绿地、绿化率或具体的环境指标
2. 车库
3. 房屋结构
4. 健身设施
5. 电视设施
6. 电梯(部数)
7. 购物设施
8. 具体的优惠条件
9. 赠品
10. 内外装修标准
11. 其他有具体指标的许诺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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